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3-12-27 阅读:178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
邯郸 初中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2023年拟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是一所直属于河北省教育厅、附属于河北工程大学的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坐落于邯郸市经开区毛遂大街与太极路交叉口东南角。

学校由原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组成。其中,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成立于1980年,附属中学成立于1989年。2011年7月,原河北工程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合并,更名为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2020年10月,附属幼儿园并入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

学校中、小学部占地面积约54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800平方米。建有综合运动场、轮滑场地、网球场等各类专用场地;多媒体教室、实验室一应俱全。幼儿园部占地面积10190平方米,建筑面积3129平方米,活动场地5776平方米。配备各类专用教室及丰富的活动器械等先进的教育教学设施。学校环境优雅,藏书丰富,文化气息浓厚,加之独有的综合实践课,充分满足了师生学习和活动的需求,是一所宜教宜学的花园式学校。

目前,中、小学部教职工226人(含聘用教师)。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66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2人,中小学高级教师36人,中小学一级教师99人,河北省特级教师2人,河北省骨干教师2 人。设置15个功能科室,7个党支部,9个年级组,在校生4600余人。幼儿园部教职工54人(含聘用教师)。其中,中小学高级教师1人,中小学一级教师6人。设置3个功能科室,3个年级组,在园幼儿290余人。学校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合理,学历水平达标率100%。

学校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工程大学的坚强领导和鼎力支持下,以“服务工程大学,服务社会”为宗旨,秉承“乐学善行·约礼尚德”的校训,瞄准“邯郸一流、河北知名、开放国际”的办学目标,依托河北工程大学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教学管理,以持续攀升的教育质量和良好的校风校貌,赢得了社会广泛关注和学生家长的高度认可。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8年1月2日至2006年1月2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拟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本次招聘岗位全部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栏(http://******)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 10日(9:00-11:30 14:30-17:30;周六、日不接收报名)

报名电话:0310-3965008

报名地点: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新校区)

具体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开区毛遂大街与太极路交叉口东南角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硕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现场填写《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现场报名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电话、地点、地址同现场报名,需携带材料见报名要求。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果在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栏(http://******)发布,并在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公示栏张贴。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包括抽签确定顺序、试讲和现场回答评委问题、评委评分等环节,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试讲内容为应聘专业及现行初中教材。

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公示栏公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予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栏(http://******)、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栏(http://******)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人员通知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0-3965008(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0-3965004(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纪检审计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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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

2023年12月27日


查看附件

附件1: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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